一、請依照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
二、申請抵免學生可直接進入校務資訊系統辦理申請抵免。
三、申請特殊抵免,請逕洽系辦公室辦理,勿線上辦理抵免。
科目抵免作業:
(一) 課程抵免應符合教育部之規定,教學內容相同或與課程專業領域相符,無法明確判斷時,申請時應提供課程大綱供檢視查核。
(二) 課程抵免作業請同學使用線上抵免作業,除下列無法線上抵免事項者,方可使用紙本抵免。
1. 辦理科目抵免補不足學分申請。
2. 當學期入學之新(轉)學生欲申請提高編級者。
3. 特殊科目辦理抵免申請。
4. 辦理校外實習免修暨替代課程確認。
5. 服務學習、勞作教育抵免。
6. 兵役或身心障礙等申請全民國防教育科目免修。
(三) 課程抵免如原修2 學分欲抵免3 學分,不足1 學分請學生必須先完成加修本校教學內容相同或與課程專業領域相符課程,及格後才能辦理「科目抵免補不足學分申請」。課程抵免審查單位:專業科目(系上審查)、通識科目、英文科目(通識教育與外語教學中心審查)、全民國防教育科目(生輔組依課程實質內容審定)、體育科目(通識教育與外語教學中心依課程實質內容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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